2023年基金从业考点梳理(五)丨股权投资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各位金融精英们股权投资基金,大家好,小赛又来啦!
今天进入到考点梳理(五)股权投资基金,大家准备好了吗?
基金小课堂|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一、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职责是什么股权投资基金?
答:中国证监会依法承担国家对证券市场实施集中统一监管的职责股权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内部设有相关部门,具体承担基金监管职责。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即各地方证监局是中国证监会的内部组成部门,依照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履行职责。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监管职责分工协作指引》的规定,基金监管职责分工的总体要求是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股权投资基金。
(1) 中国证监会的职责:
①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行使审批、核准或者注册权股权投资基金。
②办理基金备案股权投资基金。
③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告股权投资基金。
④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股权投资基金。
⑤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股权投资基金。
⑥指导和监督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活动股权投资基金。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股权投资基金。
(2)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的职责
①负责涉及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重大政策研究股权投资基金。
②草拟或制定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监管规则股权投资基金。
③对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核股权投资基金。
④全面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及基金销售机构的监管股权投资基金。
⑤指导、组织和协调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监管股权投资基金。
⑥对证监局的基金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股权投资基金。
⑦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置股权投资基金。
(3)各证监局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
①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销售行为、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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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负责对辖区内异地基金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进行日常监管股权投资基金。
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措施是什么股权投资基金?
答:基金市场的违法行为具有智商高、电子化、行为隐蔽、手段多样、涉案金额高、社会危害大等特点,因此,必须强化基金监管机构的行政执法权限,丰富调查手段,才能有效打击基金违法行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股权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的监管措施如下:
检查:检查是基金监管的重要措施,属于事中监管方式股权投资基金。检查可分为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也可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指基金监管机构的检查人员亲临基金机构业务场所,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中国证监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股权投资基金。
调查取证:查处基金违法案件是中国证监会的法定职责之一,而调查取证是查处基金违法案件的基础,是进行有效基金监管的保障股权投资基金。
限制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赋予中国证监会限制证券交易权股权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
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发现基金机构以及基金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基金机构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在基金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对相关机构和人员或者相关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股权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改正、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暂停或者提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等。
三、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股权投资基金?
答: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对调查或者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股权投资基金。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职务牟取私利。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离职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在被监管的机构中担任职务股权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规定(试行)》《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证监会领导干部离职后3年内,一般工作人员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机构任职。
但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在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担任督察长、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等职务股权投资基金。
四、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组成有什么股权投资基金?
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人基金行业协会;基金服务机构等其他机构可以加入协会成为会员;按照规定在协会登记的基金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入协会成为会员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行业协会会员包括普通会员、联席会员、观察会员和特别会员股权投资基金。公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加入协会的,为普通会员。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加入协会,应当先申请成为观察会员,自成为观察会员之日起满1年,同时符合资产管理规模标准及合规经营标准的,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协会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股权投资基金。中国基金业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业协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依章程的规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依据章程的规定执行会员大会决议,组织和领导基金业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其会议机制、决议程序、具体职权等由协会章程规定。
五、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职责是什么股权投资基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股权投资基金,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职责包括:
(1)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股权投资基金。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股权投资基金。
(3)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子纪律处分股权投资基金。
(4)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股权投资基金。
(5)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股权投资基金。
(6)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股权投资基金。
(7)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股权投资基金。
(8)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股权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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