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牡丹江“30条”之一|抓住关键节点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记者2月6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日前,《牡丹江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共计30条政策自选基金。其中,围绕省、市重点项目储备建设,我市推出了4条具体政策,既有省政府的“规定动作”,也有体现牡丹江特点的“自选动作”,充分展现了重点项目储备建设对于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重要作用,有利于确保今年我市重点项目“开春即开工”。
据介绍,在推进项目前期、加快重点项目开工方面,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围绕“4321”目标任务加强项目储备,细化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落实省级重点项目“首席服务员”制度等办法,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自选基金。对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上半年开工建设的省级重点项目,按省政府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奖励。同时,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室内装修改造和设备采购进度,力争重点项目提前复工,我市将参照省政府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奖励。
在项目审批方面,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制度等,推动重点项目尽早开工自选基金。在资金保障方面,积极为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一般债券、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积极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参与项目建设,利用好国家和省级层面支持政策,优先落实省级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能指标,推动重点项目早日复工。
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当前市发改委正在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市开发区全面落实我市推动重点项目储备建设4条政策,将政策“红利”迅速转化为推动牡丹江经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抓住我市项目建设的关键节点,一手抓储备,一手抓前期,全力推动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开春即开工,奋力实现项目建设“开门红”自选基金。
总编辑: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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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栾书斌 记者 吕晓明
编辑:宋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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